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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:学费征收“第三条路”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欧览在线 更新时间:2005-1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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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目前德国16个联邦州中,5个已经决定征收学费(Studiengebühr),5个反对征收学费,还有4个联邦州仍在观望,剩下的2个联邦州实行“第三条路”。

  两个德国联邦州目前采取的是与其它联邦州不同的“第三条道路”:

  汉堡:目前在汉萨同盟城市汉堡实行的是一种学习存款模式(Studienguthabenmodell)。主要居住地不在汉堡大区的学生,以及超过正常学习时间4个学期的学生,需要交纳每个学期500欧元的费用。

  但针对全体学生的学费制度应该会在2006年开始执行,具体引入时间很可能是06/07年冬季学期。学费最高额度为500欧元。针对学费制度的相关法规正在制定中。原则上每名学生都需要交纳学费。从2005/06冬季学期开始,汉堡高校征收每学期50欧元的管理费用,这一费用将在学费制度引入后停止征收。

  不来梅:不来梅计划从2006/07冬季学期开始征收学费。不过:常住地址在不来梅的学生不需要交纳学费,其余学生则须从第三个学期开始交纳每学期500欧元的学费。此外,从第14个学期起,超时学习的学生也需要交纳每学期500欧元的费用。

  另外,不来梅的学费征收条例制定了一系列针对特殊情况的减免学费规定。目前不来梅高校征收每学期50欧元的管理费。 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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