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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高校公寓住宿费标准 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
作者:王丽 文章来源:燕赵都市报 更新时间:2007-7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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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对2006年学校申报的新建和改造学生公寓情况进行了核查,并依据相关文件核定了其住宿费标准。其中,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新建和改造学生公寓收费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,河北大学等社会力量投资学生公寓收费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,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,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。

  据悉,高校不得自行制定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,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,未批前可暂按国办学校最低住宿费标准执行。已经按高标准收取住宿费的,要立即将超标准部分退还给学生,无法退还的将依法收缴财政。

  三部门此次批准执行800元住宿费的普通高校学生公寓,涉及河北工业大学、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、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等高校的71所公寓(除石家庄铁道学院等少数学生公寓为4人间外),每间宿舍最多居住6名学生。

  此次批准核定社会力量建设大中专学生公寓涉及河北大学、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、河北北方学院等高校的34所公寓,其中执行1200元/生年标准的为一级,每间宿舍最多居住4名学生;执行1000元/生年标准的为二级,每间宿舍最多居住4名学生;执行800元/生年标准的为三级,每间宿舍最多居住6名学生;执行600元/生年标准的为四级,每间宿舍最多居住8名学生。

  记者还了解到,为保证学生公寓硬件条件和设施设备完好,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,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将对以前核定过收费标准的学生公寓进行复查,对设施条件达不到核定标准的学生公寓将降低其收费标准,对超标准收费或通过降低公寓设施条件、服务质量等手段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,将依法严肃处理。 (记者:王丽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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